垣曲县高级职业中学 外出实习学生请假制度

2024-05-09

1、学生在实习实习期间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学校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、早退、旷工,不无故请假。

2、学生在实习期间,要严格执行每天上岗考勤制度,不擅自离开实习现场,因病或事必须按手续事先请假,假期期满后要及时到指导教师处销假。

3、实习学生要遵守纪律,病、事假实行“双请假制度”(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带队教师请假,经批准后方能有效)。

4、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;病假一天以内者可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;二天以上者需要医院诊断证明,并向学校带队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汇报,得到批准后方可休息。

5、超过七天以上的病假必须持市级以上医院的医疗病休证明,超过七天以上的事假必须持家长证明,同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就业指导处请假,获准后方可休假。

6、 休假期间不允许独自外出游玩,外出必须向带队教师写好请假条,同意后方可外出,且三人以上同行; 不得私自在外住宿。

7、无故旷工一天者,由指导教师给予批评教育,令其写出书面检查;旷工二天者给予通报批评;旷工三天以上者(含三天),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2023年3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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